農資檢測“合格報告”給錢就賣 底氣從何而來? [復制鏈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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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于: 2016-1-21 21:47:32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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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農資產品質量檢測旨在保護農民利益、打擊假冒偽劣農資,但這項工作當前在一些地方存在不少問題,亂象叢生。有的檢測機構權力尋租,為企業(yè)開具虛假合格報告賺錢;有的把作廢標準當檢測依據,為非法產品披上合法外衣(2016年1月20日半月談網)
  一方為了以劣充好,以假冒真,便花“小錢”買回 “符合”國家認可標準的“合格報告”,然后大賺一筆。另一方手握農資檢測的“特權”,“八字衙門兩邊開,有禮無錢莫進來”,那怕你質量再好,沒有錢休想拿到“合格報告”。相反,只要你給錢,質量再劣也能拿到“合格報告”。如此“合格報告”,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,損害了群眾利益。
  隨著農村大量家庭農場和各種農業(yè)生產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的涌現,農業(yè)生產進入了規(guī)模化經營的時代,劣質農資對農業(yè)生產將帶來致命打擊。國家千方百計確保農資質量,以促進優(yōu)質高效農業(yè)發(fā)展,卻讓這些質量檢測部分的“碩鼠”們打開了農資質量控制的缺口。
  對農資進行質量檢測,是國家保護農民利益,維護農產品安全的重要舉措,也是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的重要職責,然而,少數為農資質量把關的質量檢測人員,卻置群眾利益于不顧,公然無視法紀,用手中農資檢測的“特權”,大搞權錢交易,中飽私囊。
  “情為民所系、權為民所用、利為民所謀”是每一個公職人員的職責,在舉國上下反腐敗浪潮一浪高過一浪的形勢下,居然還有人膽敢頂風作案,值黨紀國法于不顧,為不合格農資出具假“合格報告”,充分說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、復雜性和艱巨性。
  要讓這種假“合格報告”絕跡,就要亮出黨紀和法律之利劍,嚴懲敢于以身試法者,使造假者不敢再造假;就要拿出“盲檢”和建立“第三方平臺”等絕招,將檢測人員與被檢測對象分離,使假“報告”不能產生;就要祭出紀檢監(jiān)察等職能部門監(jiān)督和社會輿論監(jiān)督之法寶,公開檢測全過程,實行陽光檢測,使假“報告”不敢再產生。

發(fā)表于: 2016-1-21 21:48:43 | 只看該作者
      50歲的張斌(化名)是豫南某縣工商局經檢隊長。接受采訪的時候,他正帶著隊員在當地一家農資門市部執(zhí)法。根據新近出爐的抽檢報告,該門市部銷售的“鑫方圓”牌復合肥多個項目不達標,屬于典型的假冒偽劣產品。(1月20日中國網)
  據介紹,豫南某縣工商局曾經在農資執(zhí)法的例行抽查中,向山東一家產品質量檢測公司送檢一批肥料。誰知不久后肥料廠家反饋,檢測公司私下向其要價5萬元,表示可以根據需要給出檢測結果。農資產品檢驗檢測機構是保證農資產品合格的重要部門,如果檢測機構見錢眼開,給錢就賣農資產品“合格報告”,這樣的檢測機構是助紂為虐,絕對是不合格的。
  俗話說:一分耕耘一分收獲?墒,當制假造假泛濫成風,假冒偽劣產品的觸角延伸到農民播種用的種子、化肥、農藥時,我們就不得不在這個耳熟能詳的箴言后面加上一個問號。農民用辛辛苦苦掙來的血汗錢買回了各種農資,辛辛苦苦地勞作了一年,在收獲的季節(jié)里莊稼卻因農資問題導致欠收甚至絕收,欲哭無淚,還能享受到豐收的喜悅嗎?農民依靠種地,原本沒有太多的收入,若再被假冒偽劣農資坑害,別說發(fā)家致富,恐怕吃飯都會成問題。
  更讓人氣憤的是這些假冒偽劣農資產品,卻完全可能有堂而皇之的正規(guī)“合格報告”,是相關機構檢測合格的合格產品,有合法的外衣,你讓老百姓如何去辨別真假。如此看來,相關部門在整頓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的同時,必須從嚴治理農資的檢測機構,要實行企業(yè)準入制,淘汰徇私舞弊的檢測機構,特別是要對那些權力尋租,為企業(yè)開具虛假合格報告賺錢的檢測機構零容忍,實現優(yōu)勝劣汰的良好態(tài)勢,這樣才能夠給檢測機構套上“緊箍咒”,防止他們以權謀私,權錢交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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