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析廣告創(chuàng)意的最高境界 [復制鏈接]

二維碼

挺:0 | 貶:0 | 收藏: 0 | 閱讀數(shù):8258 | 回復數(shù):3

發(fā)表于: 2011-4-7 20:26:00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1#
跳轉到指定樓層
從未見過這樣的廣告客戶:在一個小時之內(nèi)給你打十遍電話,而且每個電話都反反復復強調同一個內(nèi)容。正待我跌跌撞撞要去拔掉電話線時,它居然又響了,還是那個客戶,第十一遍強調道:"拍出來的片子一定要反復強調我的產(chǎn)品利益點……"



    簡直太過分了!怎么總以為自己懂了一套簡陋得不能再簡陋的流行理論,就可以"一招鮮,吃遍天",就可以拿人不當人了呢?
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 記得第一次公開抨擊廣告教條主義是在一家著名的葡萄酒企業(yè)營銷診斷峰會上。整個會議期間,聽到的居然只是些打健康牌的沉悶主張。我感到非常地傷心:專家們未免把我們的消費者看得太簡單了!本人隨后即拋出了一個令在場絕大多數(shù)人目瞪口呆的言論:在多數(shù)時候,消費者完全不會關心我們假想中的所謂消費利益;或者說很多時候消費利益理論是無效的。我隨即現(xiàn)場論證,問會議中所有的人:有誰不知道吸煙可以致癌的?不知道的請舉手。結果沒有一個人舉手。我接著問會議的主持人?quot;知道吸煙對身體沒有好處嗎?"他說知道。"可是,為什么你剛才把自己的煙抽完了還不算,還要滿場找人要煙抽呢?!"他沒有回答我,整個會場鴉雀無聲。
    很顯然,消費行為并非因為消費利益點而發(fā)生,至少在香煙消費現(xiàn)象里能得出這樣的結論。
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 與消費利益點假設相比,強制灌輸、賣點和USP的論調早已是不堪一擊。舉個簡單的例子:我的姐姐用這些手段從來就沒有讓她女兒的學習成績變得更好過。她曾經(jīng)把女兒關在家里整整三天進行思想灌輸,比那些粗暴的廣告主對待他們的消費群要夸張得多。因為廣告客戶是沒法限制廣告受眾人身自由的,更沒法奪走他們手中的遙控器。可我的姐姐可以打女兒的屁股,沖女兒大喊大叫,甚至可以揚言不做完作業(yè)就不讓吃飯。她的女兒壓根就沒有取得過比倒數(shù)第3名更好的成績。
    因此,我確信強制灌輸、賣點和USP離廣告創(chuàng)意的最高境界差得絕不止十萬八千里。
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 品牌和定位理論是最有希望成為廣告創(chuàng)意最佳棲身之所的,但還不夠貼近根本,傳統(tǒng)觀念中,品牌是企業(yè)和產(chǎn)品?quot;形象標簽"(stamp     of     identity),而廣告創(chuàng)意不過是打造和傳播企業(yè)及產(chǎn)品"形象標簽"的一種手段。可我知道,這是完美的理論和能否直接刺激消費行為卻完全是兩回事。可以把"形象標簽"比作讓消費者產(chǎn)生行動的特定鈴鐺,不是所有的"形象標簽"都能發(fā)揮特定的鈴鐺作用。對于消費者而言,所謂特定的鈴鐺,就是能夠有效迎合、激發(fā)、建立和強化消費動機的信息。所以,當廣告創(chuàng)意匍匐在品牌理論的腳下去為品牌而品牌時,我們就會看到一類令品牌大師們百思不得其解的常見現(xiàn)象:鈴鐺搖得山響,消費者卻充耳不聞。我斗膽指出,該有人對1955年大衛(wèi)?奧格威提出的品牌概念動動拳腳了。
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 按理來說,定位理論的普及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情。它把廣告客戶堅定地引向了消費者的心智,而且嚴肅地警告他們,消費者很忙,品牌和產(chǎn)品信息必須削尖了腦袋才能產(chǎn)生作用。無論如何,當定位的思想被引入廣告創(chuàng)意流程中時,大家第一次有了一種徹底的消費者導向意識。這就使得廣告創(chuàng)意從本質上上升到了一個新的境界。只有這樣,我們才能順利地切分和搶占消費者的心智,而目前能切分和搶占消費者心智的廣告運動是太少了。
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 然而,廣告創(chuàng)意如果只借助純粹的定位手段就會難免有些乏力。上個世紀70年代末,百事可樂一直是以青春形象的定位來切分消費者心智的,但它的市場份額從來就沒有真正超過可口可樂的二分之一。直到其發(fā)動了名為"百事挑戰(zhàn)"的廣告戰(zhàn),以邁克?杰克遜等為形象代言人來煽動消費者,可口可樂才開始真正出現(xiàn)恐慌,百事可樂的市場份額才真正上升至旗鼓相當?shù)某潭取_@里我們看到比切分和搶占消費者心智更厲害的手段,那就是用心理和動機的手段去顛覆消費者心智,讓他們放棄理智,去瘋狂地追隨你的品牌和產(chǎn)品。
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 所以,我們認為,廣告創(chuàng)意的最高境界應該是迎合、激發(fā)、建立和強化消費動機,以打亂、迷惑和顛覆消費者的心智,并使其產(chǎn)生身不由己的行動。只有這樣,廣告受眾才會如那英所唱?quot;為你朝思暮想,為你飛越重洋,千回百轉也不能夠阻擋……為你朝思暮想,為你飛躍重洋,千心萬苦也不能夠阻擋……"
我簡單扼要的總結一下你的發(fā)言:呸。
發(fā)表于: 2011-4-8 08:38:00 | 只看該作者
廣告創(chuàng)意的最高境界應該是迎合、激發(fā)、建立和強化消費動機,以打亂、迷惑和顛覆消費者的心智,并使其產(chǎn)生身不由己的行動。
聯(lián)盟版主 發(fā)表于: 2011-5-23 21:45:21 | 只看該作者
廣告—廣而告之,其實就是炒作
發(fā)表于: 2011-5-24 21:08:49 | 只看該作者
回復 3# 無敵xiao明


    要的就是炒作。
我簡單扼要的總結一下你的發(fā)言:呸。

快速回帖 使用高級模式(可批量傳圖、插入視頻等)

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立即注冊

本版積分規(guī)則 Ctrl + Enter 快速發(fā)布